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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联谊会暗布七重“陷阱”(2)

发布时间:2017年6月6日  来源: 深圳资深合同律师     http://www.szhzshtls.com/

     陷阱第五重:附加险是“天上的馅饼”  

    “我们这几天正在搞促销,只要你买了这款万能险,我们就免费送你一份重大疾病险”。一位营销员这样告诉记者。旁边他的搭档附和道:“对,赶紧买,说不定过两天就不送了。”白送的保险,如此美事自然让人动心。这位营销员还特别强调,如果生了大病,钱当然赔给投保人,而且以后这部分的保费就“豁免”了。

  解读:事实又是怎样的呢?所谓“送”附加险当然是不可能的,因为相应的保险费会从万能险的保障账户里扣除,相应的其他保障或者收益会随之减少,即“拆了东墙补西墙”。重疾险“豁免保费仍享保障”更是属子虚乌有。事实上,附加重疾险在赔付过一次之后,这份保险合同也就随之中止。

  陷阱第六重:“放弃权利书”欲擒故纵

  如果市民经受了上述考验后仍然有些犹豫,保险营销员会非常热情地表示,没关系,只要先签下“投保意向书”,就可以直接把大奖拿回家了。如果明确表示不买,他则会神秘兮兮地说,不买的话必须签下一份“放弃权利书”。面对“放弃权利”这样的字眼,一些市民难免会有一些动摇———“难道我真是放弃了嘴边的肥肉?”。

  解读:其实所谓“投保意向书”、“放弃权利书”都是某些保险代理人的发明,是正规的购险程序中没有的。这些营销员正是利用“白纸黑字”对作出放弃购险决定的参会者施加“正面刺激”或者“反面促动”的心理作用,一些市民就这样回心转意买了保险。

  陷阱第七重:签名“描红”进保单

  即便签下保单,事情也没有结束。拿到第一个月的收益表,一些市民发现事情跟原来想象的不一样。前往保险公司投诉,被接待人员一句话就顶了回去:“您当初已经签过字了,还投诉什么?”而当初热情贴心的保险营销员也已“变脸”:“有本事你去告我好了!”

  事过境迁,市民哪还想得起自己签过几份文件,签的是“投保书”还是“电子建议书”呢?

  解读:令人吃惊的是,那些“电子建议书”上签名很可能不是投保人亲自签署,而是由保险营销员用“描红”的方法自行签下的。据一位保险公司内部人士透露,某些营销员根本就不会给客户看“电子建议书”,而是在客户填好投保书后,通过灯光投射的方法自行在“电子建议书”描下客户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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