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资深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113669159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纠纷

免责条款

发布时间:2018年1月6日  来源: 深圳资深合同律师     http://www.szhzshtls.com/

    免责条款是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出现特定情况,而导致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免除依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的条款。
 
    免责条款,只要不是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或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均为合法有效。《合同法》第53条对此有相应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简而言之,只要对方接受,并不违反《合同法》第53条之规定,你可以在合同中设定对自己的免责条款。
 
    如:
     由于政府机关命令、或甲方上级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损失费。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深圳资深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13669159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