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权致人死亡案件中,受害人父母可以请求侵害人赔偿相关的赡养费用,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前提之一必须是
受害人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笔者认为,这一规定忽视了劳动能力随保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日子不会存在。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让法律和公序良俗接轨,同时考虑到我国社会中生育行为的特殊经济意义,受害人父母要求的被赡养期待利益损失也应该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