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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视为追认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来源: 深圳资深合同律师     http://www.szhzshtls.com/

郭先生问: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时间紧急,与房东朋友签了合同,房东一直没有露面,前几天他把房子钥匙托朋友转交给我,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答: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来看,你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代理,效力原本待定,但房东交钥匙的行为视为追认合同,因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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